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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,實質平等比形式平等更重要
  
很多朋友都知道,衞航跟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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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,實質平等比形式平等更重要
  
很多朋友都知道,衞航跟很多同道一樣投入法律扶助的行列,長期為經濟上弱勢民眾打官司。
  
但衞航最近還是拒絕了一件來自於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案件。
  
雖然這位被扶助人是低收入戶,且具原住民身分,完全符合扶助資格。但起訴書上所有被告都說他是詐騙集團的首腦。舉凡機房、網頁、營業據點等細密分工,都由這位被扶助人一手主導,表示其所經手的現金或資產非常龐大。
  
這樣的大哥級人物,卻需要花費國家資源指派律師扶助,不僅衞航覺得沒有道理,連法扶人員也感覺十分無奈。
  
再舉一件衞航曾參與審查的案件為例,申請人是一位師父,申請時表示他名下沒有財產,因為被告詐欺而來申請扶助,也陸續提供國稅局所得與財產清單以資證明。但經詳細檢視才發現,原告說曾付了好幾百萬到他的帳戶內,他卻遲遲未辦法會,並附上匯款紀錄,所以告他涉嫌詐欺。
  
也就是說,這位師父雖然名下沒有財產,但帳戶內有好幾百萬現金,這樣算是經濟弱勢、需要法律扶助嗎?
  
這樣荒謬、容易被有心人利用的制度絕對不僅只於法律扶助,包括低收入戶認定、紓困資格審查都存在類似弊端,需要被好好檢視、嚴肅討論並妥善修改。
  
民主國家最大的好處之一,是可以集思廣益、與時俱進發展出最照顧人民權益的各種生活制度。
  
為了讓台灣可以邁向真正的民主國家,誠摯建議大家多花點時間與心力關注,如何建立可長可久、追求實質平等的良善制度。
  
註:反詐騙宣導圖片引自新北市警察局官方網站,請多多參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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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航從2005年執業律師至今,現任時代力量副祕書長及決策委員。過去曾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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